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經濟糾紛撤訴後再起訴時效

法律 閱讀(4.93K)
經濟糾紛撤訴後再起訴時效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撤訴後再起訴

撤訴後再起訴,除離婚案件必須六個月以後才能起訴外,其他案件不需要滿足什麼條件,隨時都可以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