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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銷合同約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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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銷合同約定的效力
撤銷合同的效力如何

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可分為廣義與狹義兩種。所謂狹義的可撤銷合同的效力,是指可撤銷合同在撤銷權存續期間內而未被撤銷時的效力而廣義的可撤銷合同的效力,除此之外還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後的效力,二是可撤銷合同在撤銷權存續期間屆滿未被撤銷或在此期間放棄撤銷權後的效力。嚴格地說來,所謂可撤銷合同的效力,是指狹義的。因為當可撤銷合同被撤銷時,可撤銷合同已變成無效的合同,是不能稱作可撤銷合同。同樣,當可撤銷合同在撤銷權存續期間屆滿未被撤銷或在此期間放棄撤銷權時,可撤銷合同已成為有效合同,也是不能稱作可撤銷合同。


主要就是上述四種情況下的合同有可能被撤銷。當然合同一旦被撤銷的,那麼對於當事人來講就是不利的了,因為辛苦簽訂的合同並沒有按照想要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