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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戶口在男方 | 戶口男方不給該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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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戶口在男方,戶口男方不給該如何辦
孩子戶口在男方,戶口男方不給該如何辦
對於孩子戶口在男方,戶口男方不給該如何辦?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戶口不遷出,滿足條件的,可以訴訟。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義務,可以要求相關單位協助遷出戶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四條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並可以予以罰款:
(一)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調查取證的;
(二)有關單位接到人民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的;
(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扣留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者其他財產的;
(四)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人民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對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可以予以拘留;並可以向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擴充套件資料地方性法規也有類似規定。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將戶口遷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處;本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遷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戶口的親友處;本人無合法固定住所且無處投靠的,應當遷往所在社群、村(居)委會或者鄉(鎮、街道)的社群集體戶:
(一)因房屋產權轉移、離婚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
(二)因徵地、房屋拆遷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
(三)戶口登記在單位集體戶,現單位不存在、本人離開單位或者本人帶有家庭成員的;
(四)其他按規定應當將戶口遷出現戶口登記住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