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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戶口遷移男方不給戶口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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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戶口遷移男方不給戶口咋辦
離婚後男方不給戶口本孩子戶口怎麼遷戶口
建議先與前夫協商,把戶口本拿來報名,如果他不配合你,再向派出所諮詢這種情況下如何辦理戶口遷移。雙方離婚後小孩由女方撫養,女方即為小孩法律上的監護人,有權代為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具體辦理手續要向戶籍管理部門諮詢。這個屬於行政行為,不是法院審理範圍。

一般情況下,按照戶口管理相關規定,您子女的戶口遷移原則上必須經男方同意方可遷移,不可以強行遷移戶口。請協調男方同意,就可以到派出所辦理業務。

也可以求助公安派出所。具體應當諮詢當地公安機關,以為例,離婚後,一方申報戶口遷移登記,另一方不願拿出居民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調解說服教育仍不理的,可以憑相關法律文書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根據《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第三十六條戶內成員因法律關係發生變化,一方申報戶口遷移登記,另一方不願拿出居民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調解、說服教育仍不理的,可以憑相關法律文書辦理戶口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