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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於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的最新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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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於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的最新量刑標準
法院對於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的最新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第四百一十條之一規定: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