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申請傷殘鑑定一般需要什麼材料 | 法律怎麼規定的

法律 閱讀(1.15W)
申請傷殘鑑定一般需要什麼材料,法律怎麼規定的
申請傷殘鑑定一般需要什麼材料,法律怎麼規定的
如果是工傷傷殘鑑定需要醫療診斷證明書以及工傷認定申請表等證明材料。
傷、殘鑑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鑑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