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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案件可以申請兩次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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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案件可以申請兩次仲裁
同一案件可以申請兩次仲裁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不能對同一案件再行仲裁。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九條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從我國的仲裁法中我們可以瞭解到同一案件能否兩次申請仲裁,很明顯是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