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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的解除要不要支付賠償金 | 2024最新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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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的解除要不要支付賠償金,2024最新規定是什麼
勞務合同的解除要不要支付賠償金,2023最新規定是什麼
勞務合同的解除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不存在則不需要支付:
一、勞動者因為單位存在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法定過錯情形而辭職的。
二、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單位非因勞動者過錯與之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單位因裁員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合同到期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