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自訴案件的範圍的規定

法律 閱讀(3.28W)
自訴案件的範圍的規定
自訴案件的範圍的規定
自訴案件的範圍如下: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自訴案件需要當事人向法院遞交自訴狀,法院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法院直接受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對於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