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三個月未滿三個月扣工資

法律 閱讀(1.82W)
三個月未滿三個月扣工資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未滿三個月辭職扣工資

1、未滿試用期三個月辭職,公司扣工資30%是不合法的,按現行規定,如果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每月最多隻能扣除20%的工資的。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