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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築勞務資質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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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築勞務資質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建築勞務分包要不要資質

需要。
成立建築勞務公司首先辦理企業營業執照然後辦理建築業勞務分包資質證書接著辦理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法》第二十四條
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裝置採購一併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裝置採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
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檢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