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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期間被辭退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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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期間被辭退如何賠償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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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試用期期間員工被辭退可以嗎

每個公司都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每位工作人員都應該遵守,無論職位大小,都必須做到應盡的職責享受到應有的待遇。那麼,公司在聘用員工時,就會和員工簽訂協議,協議有明確的表示員工的酬勞和用人時間。每位員工都會有試用期,在三個月到六個月,主要都是看公司怎麼安排,一般的都在三個月,在這三個月期間,公司會和職員簽訂協議,在這協議期間,公司會付給員工的酬勞,員工應遵守的規章制度。

此協議一般都是對企業單位有利的,在試用期內,如果員工不符合錄用的條件,是不能不支付相應的資金薪水的,還有就是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遵守而且屢次違反。在試用期間給用人單位或者是企業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用人單位不但不用付給員工資金反而可以追究職工的相關責任。

用人單位和企業在試用期期間違反了和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要支付員工的相應的報酬的。用人單位是不能無故辭退員工的,公司強迫離職的話,可以申請賠償。具體怎麼賠償,可以協商解決,按照當初簽訂的協議上來實施。要是遇到協商不成的情況,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受理。相信公司一定會給你一個交代,這種事情千萬不能走極端,不能衝動,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心平氣和的用法律,正當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利益才是明智之舉。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考察用人單位是否是否自己的雙向選擇期限。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當按出勤結清工資。因為結算的是試用期工資,當然按照試用期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綜上所述,不是公司在聘用員工之後辭退員工就是違法的,不一定要做出賠償,勞動法在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會保障公司的權益,如果員工有違反紀律的情況,試用期間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那麼公司也是可以辭退員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