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可以起訴籤合同的分公司代表嗎

法律 閱讀(2.2W)
可以起訴籤合同的分公司代表嗎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可以起訴籤合同的分公司代表嗎

可以起訴籤合同的分公司代表,分公司對外籤的合同,可以以總公司的名義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因此分公司對外籤的合同,起訴時,一般以總公司的名義起訴。但依據《民事訴訟法》第49條和《民訴意見》第40條,依法設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其他組織成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具有訴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