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強姦罪證據怎麼收集

法律 閱讀(2.25W)
強姦罪證據怎麼收集
重婚罪證據怎麼收集
重婚罪的自訴人要提起自訴,最重要的是收集證據,證明對方與他人確實在外以夫妻名義生活。要證明對方與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要靠自己蒐集證據,收集的證據可以包括:  一、調取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由居委會出具對方與他人共同以夫妻名義生活的證明。  二、對方與他人在外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眾的證明。  在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通常要達到一定時間,一般認為是三個月;另外,主要需要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的證明,這是很重要的。  在起訴重婚罪的訴訟中,蒐集證據是非常重要的,否則,雙方只構成同居關係,而不構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