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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怎麼告 | 需要什麼證據

強姦辯護 閱讀(9.85K)

強姦罪怎麼告?需要什麼證據?

強姦罪屬於公訴案件,同時也屬於自訴案件。也就是說,強姦罪的受害者可以向公安等機關控告強姦犯罪。那麼,你知道強姦罪該怎麼告嗎?具體的報案時間是多久,有需要怎樣的證據?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強姦罪怎麼告?需要什麼證據

強姦罪怎麼告

告強姦罪,直接報警即可。

遭遇強姦,最好第一時間報警,越早報警,對於偵破案件越有利。

關於強姦罪的證據

除了強行發生關係的直接證據外,同時要有證據證明和對方發生性關係是違背個人意願的,如身上留下的傷痕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證明。另外想一想在強行發生關係當中是否還有其他反抗行為,是否有相應的證據,如反抗時用到的東西等。具體如現場遺留物,嫌疑人的毛髮,留有嫌疑人體液的物品等,可以提交給公安機關。也可以直接報案,由公安機關勘察現場,蒐集證據,對被害人進行法醫鑑定等等。

二、關於強姦罪追訴時效

對強姦罪的追訴時效,一般為十年,情節惡劣的,二十年。在追訴期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法律規定: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如果遭到強姦等不法侵害的,應當第一時間報警處理,同時儘量保留相關證據。此外,如果因為某些原因,沒有及時報警的,那麼一定要注意追訴時效問題,如果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追訴時效再控告的話,那麼很有可能就不會再追加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了。因此,各位在控告強姦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個時間問題,同時證據也是十分重要的。本站為您整理本篇文章,感謝你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