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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的證據怎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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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的證據怎麼查

關於強姦罪的證據怎麼查的問題,其實可以轉化為強姦罪的定罪證據該如何收集的問題。司法實務中,要想對違法行為定罪處罰,必須依靠大量的證據。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解決強姦罪的證據怎麼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強姦罪的證據怎麼查

強姦(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認定強姦罪的主要證據有:受害人陳述、嫌疑人供述、人體精液鑑定、物證等。

強姦罪取證一般是最先從考慮從陰道內獲得嫌疑人的體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線索,包括毛髮、皮屑、體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纖維等,環境許可還可考慮指紋、掌紋、腳印等許多線索,當然有視訊影音證據,那就最好了。採集證據需要根據情況來決定,總之線索可能很多,但辦案的人是否有這個耐心,是否願意作為,就很難說了。此外,被侵犯者,一定要在被侵犯後,第一時間報警並去醫院或者法醫保全證據,提取身上可能存留的嫌疑人線索。殘留在體內的精液在經過一定時間後,就無法再被檢出。

強姦和自願性行為最大的區別是強姦是強迫發生的,所以除了上述物證外,還需要證明受害人是被強迫的,因此一般需要檢視是否遭受暴力、恐嚇、拘禁等行為。大多數強姦案件中,受害人曾被暴力虐待,因此會留下傷痕。至於恐嚇和拘禁,要取證就很難了。大多數強姦案最後證據不足就在此處,無法證明是被強迫的,基於無罪推定的法理精神,只能認定無罪。因此,在遇到強姦行為時,無論對方用何種手段,都至少要反抗一下,留下點傷痕什麼的,才好定案,不然只能徒呼奈何。

強姦案是公訴案,受害人報警後,警方偵破,捕獲後會提起公訴,此時受害人不是原告,而是證人。被告方律師可能會對證人發起質詢,語言上可能會有滋擾,這個時候可以向法庭提出反對。至於檢方的辯護、證據,那是檢方負責,受害人只需要配合檢方完成證據調查,以及庭辯可能需要出庭作證。

二、強姦罪的界定

(1)強姦罪的本質: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非法的性關係;中國的強姦罪保護的是性自主權。

(2)犯罪物件;婦女;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須非雛妓)。強姦屍體不夠成強姦罪,應構成侮辱屍體罪。

(3)行為方式:“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達到致使被害婦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狀態;暴力、脅迫手段必須達到使婦女明顯難以反抗的程度;其他手段:趁被害婦女熟睡、重病、暈倒;冒充被害婦女的丈夫、情人;迷姦;例:警察騙某婦女說只要發生性關係就可以讓她的丈夫提前釋放,此欺騙行為不構成強姦罪;

(4)違背婦女意志的理解:必須行為人認識到婦女不同意,且被害婦女確實不同意,兩個條件缺少一個,就不成立。

行為人以為自己的行為違背婦女意志,但實際上婦女完全同意或者自願的,也不應認定為強姦罪。是否違背婦女意志,不應只從表面上看婦女有無反抗、拒絕的表示,還應考慮婦女是否能夠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於反抗等情況。由於強姦行為違背婦女意志,所以,行為人必須採取某種足以使婦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這便是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這些手段是強姦行為的有機組成部分。如果行為人沒有采取這些強制手段,即使其行為客觀上違背婦女意志,也不成立強姦罪。

(5)犯罪主體:中國,丈夫一般不能構成強姦,因為當中涉及到中國文化歷史等問題,另一方面如果承認了丈夫可以成為強姦的直接正犯,這會涉及到了妻子的無限正當防衛權的問題,故現階段不宜把丈夫列為強姦妻子的直接正犯,但是丈夫可以通過間接正犯或者共犯的方式構成強姦妻子的強姦罪。

女人也可以成為強姦罪中的幫助犯,教唆犯,間接正犯和共犯,例如婦女教唆一智障人士強姦別的婦女。

(6)強姦罪的特殊形式:姦淫幼女的行為只要行為人認識到女方一定或可能是幼女、或者不管女方是否幼女,而決意實施姦淫行為,被姦淫的又確實是幼女的,就構成強姦罪;

在對強姦罪定罪的時候,可以收集的證據包括受害人陳述、嫌疑人供述、人體精液鑑定、物證等等,當然還有一些證據,如行為人的毛髮、皮屑等等,也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如果有證人看到犯罪經過的話,那更是再好不過的了。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相信專業律師一定會幫助你解決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