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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三年了 | 是否超過平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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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三年了,是否超過平常期限
工傷三年了,是否超過平常期限
工傷三年了不超過評殘期限。工傷評殘沒有規定時限。一般而言,提交材料的次月就會通知參加工傷鑑定,鑑定後次月即可獲知評殘級別。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 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