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雙方都同意離婚,都想要孩子,怎麼辦?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你好,可以詳細說下孩子的年齡、雙方的情況,根據孩子撫養權的規定: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可要求隨其生活;
3、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如需幫助,可以馬上撥打本人頭像下面的聯絡方式(如遇本人繁忙可請稍後再撥或者新增我的微信),直接為您解答,或者最好攜帶相關資料來律所與我當面約談,以便讓專業律師為您制定更詳細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如果滿意,請採納並給我好評,也祝你生活愉快,工作順利,謝謝!
【法律條文】: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