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老人應如何立遺囑

法律 閱讀(1.73W)
老人應如何立遺囑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老人立遺囑應注意哪些事項


在生活中,不少老人由於缺乏遺囑法律常識,對遺囑有些誤解,導致所立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子女留下了後患,產生了不利於家庭和睦的後果。所以老人在立遺囑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1、樹立權利意識。

老人要樹立自己的財產所有權者意識,堅持自願訂立遺囑,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自由決定遺囑內容,確立遺產繼承人。

2、及時立遺囑。

立遺囑是一種法律行為,要求具備幾個條件,如意思自願、遺囑內容合法清楚、立遺囑人思維清楚等等。有的老人在身體十分虛弱時、臨終時、患有重病時才想起立遺囑,這個時候會發生意識不清、思維混亂等情況,有時連書寫或簽名的力氣都沒有了。這種情況下,一般不能立遺囑,立了也可能無效。

3、注意選擇方式。

遺囑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等。各種方式有不同的要求,《繼承法》有大概的規定。但具體的要求,非法律專業的人士難以完全把握。幾種方式有不同的作用和特點。公證遺囑效力最高,最為規範。同時存在多個遺囑的情況下,公證遺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老人去世後,它可以直接在房產部門等處生效。

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遺囑不是遺言。許多人誤以為遺囑是遺言,以為立遺囑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兒女交代後事了,普遍有較早立遺囑是不吉利的想法;子女們認為父(母)沒有必要交代令人難過的事,其實大可不必這樣,這些想法是一種誤解。立遺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糾紛的發生。因此,當您需要立遺囑時,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