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股東會決議要一式幾份
法律上沒有強制性的規定,股東會議決議是公司經營中隨時會發生的檔案,可以根據公司章程決定存放部門、是否送達股東、是否報其他外單位(貸款或對外擔保等),自己決定原件的份數。股東大會一共有13項職責: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3)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