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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土地使用權到期限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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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土地使用權到期限了怎麼辦

眾所周知,除劃撥土地使用權外,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實行有償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應與國家(政府)訂立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使用期限和出讓金等等,那麼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業主可以延長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嗎?本站網小編為您整理出來相關的內容,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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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要到期了,土地使用權到期怎麼辦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屆滿後,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是土地使用者申請續期 在一般情況下,政府應批准續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政府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外,對申請續期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按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是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到期怎麼辦這個問題在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有明確回答,其中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40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這就是說,國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同時,也無償收回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