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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續保簽了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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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續保簽了擔保人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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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續保代表什麼

檢察院續保是取保候審到期續保。取保候審是有時限的,一般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假如先期取保候審時間到期,需要繼續取保候審,就必須“續保”。

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