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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複議撤銷意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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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複議撤銷意味什麼?
交通事故複議撤銷意味什麼?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複議撤銷意味著申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行政複議申請。除非能夠證明撤回行政複議申請不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否則想要再次提出複議申請就要重新提交新證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五條
    複核審查期間,申請人提出撤銷複核申請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複核,並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受理複核申請後,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複核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法院。受理複核申請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複核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