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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戶新政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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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戶新政策是什麼
成都落戶新政策是什麼
1、獲得省部 級以上榮譽稱號或省部 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的主要完成人員(對比:調整前只有獲得省部 級以上榮譽稱號的人員);
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優秀專科畢業生(對比:調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
3、具有中級技術職務及以上任職資格或取得國家註冊證書的中級專業人員、管理人員(對比:調整前是高階人員);
4、國外留學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位,回國要求到成都市落戶的人員(對比:調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人員);
5、非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範圍內的中國公民投靠戶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戶籍所在地連續居住滿5年,且夫妻雙方年滿30週歲的可將戶口遷入(對比:調整前是35週歲)。
6、此外,凡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人員,如不願意將戶口遷入該市,經本人申請,市公安局將配套發給《成都市引進人才專項居住證》作暫住人口登記。有效期內,持此專項居住登記證的人員在購車、子女就學、開辦企業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戶口政策調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