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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安裝施施工合同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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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安裝施施工合同的糾紛
  供電部門安裝電塔佔用了自己家的田地,青苗費怎樣補償

先確認被佔用土地的用途,再對應不同的作物進行計算。


(一)耕地徵收補償標準


1、全國並沒有一個統一的耕地徵收補償標準,各地都是按照自身的情況制定具體的細則規定,如果想要知道當地的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可以去當地政府網站搜尋相關補償檔案來檢視補償價格。


2、徵收耕地的補償主要包括土地補償、安置補助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等,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該耕地被徵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安置補助費=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費等費用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具體的補償標準要根據各地的情況而定,可以隨時關注當地政府釋出的政策動態。


(二)林地徵收的補償標準


林地徵收補償費用包括以下3個方面:1、土地補償費2、安置補助費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上述三項都是直接補貼給該林地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


此外,徵收部門還應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專門用來恢復因徵地而減少的林地植被面積。此項費用要交給當地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而各項費用的標準也是不一而同。


(三)荒地徵收的補償標準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第四十條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四)青苗補償費具體標準


1、青苗補償費是指農作物正處於生長期未能收穫,因徵用土地需要及時讓出土地,致使農作物不能收穫而使農民造成損失,所給予土地承包經營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的標準:一般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計算。如果是播種不久或投入較少,也可以按一季產值的一定比例計算。能收穫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3、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計算,但由於各地的民情不宜,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實踐中,對於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得到收穫的,不予補償,不能收穫的按一季補償;對於多年生長的經濟林木,要儘量移植,由用地單位支付移植費,如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林木,由林權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單位只付伐工工時費,不予補償。


青苗補償費僅限於徵收土地上的有作物的情況,實際能獲得此補償的,必須是青苗的實際投入者。如果你的土地已經承包或流轉給第三人,那麼實際獲得者就是實際的田地的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