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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不讓對方來探望孩子,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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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不讓對方來探望孩子,可以嗎
離婚後,不讓對方來探望孩子,可以嗎
1、不可以,不能讓對方不探望孩子。
2、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看望孩子的法定權利,不僅關係到大人的感受,更考慮到子女的感受,這是法律的強制規定,除非,對方有不利於子女成長的行為和疾病。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