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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撫養權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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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撫養權上訴二審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爭奪撫養權二審上訴應該寫什麼




    1.原告被告身份資訊。2.訴訟請求,孩子歸原告一方撫養。3.被告支付撫養費金額以及支付方式。4.訴訟費用。5.事實與理由。6.具狀人。對於上訴書,申請人必須有充分的理由來證明自己是否符合得到撫養權的條件,或者必須有足夠的能力能夠保證自己的子女的生活基本要求,那麼只要情節合理和真實,法院法官一般會根據實際的情況做出最貼近需求的決定。



    原告:XXX,女, 年 月 日生,漢族,住址:電話:XXXXXXX



    被告:XXX,男, 年 月 日生,漢族,住址:電話:XXXXXXX



    訴訟請求:



    1.判令婚生女兒XXX由原告撫養;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撫養費 元;



    3.本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年 月 日,原、被告婚生女兒XXX出生,女兒出生後,原告一直在孃家生活至今,被告沒看望過女兒,從未支付過撫養費,未盡父親責任。為小孩有一個健



    康、穩定的生活環境,特請求小孩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小孩 生活費。懇請法院判準上列訴訟請求。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X



    年 月 日



    二、哪些證據有利於爭奪撫養權



    離婚案件中,60%的案件存在爭奪孩子撫養權問題。其中又包括兩種:其一,真心愛孩子,願意和孩子一起生活;其二,為了得到房產或更多的財產,以孩子為籌碼,迫使對方讓步。那麼,收集哪些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呢?具體來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綜上所述,對於爭奪撫養權,應該就撫養權問題上訴寫一份上訴書,而且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而在實際的案件審理中,想要得到子女的撫養權必須要證明自己能夠給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和成長環境,而且思想素質也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