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承包土地可以耕地退耕還林

法律 閱讀(1.91W)
承包土地可以耕地退耕還林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什麼是退耕還林


  

退耕還林就是從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出發,將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停止耕種,按照適地適樹的原則,因地制宜地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退耕還林工程建設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坡耕地退耕還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長期以來,由於盲目毀林開墾和進行陡坡地、沙化地耕種,造成了我國嚴重的水土流失和風沙危害,洪澇、乾旱、沙塵暴等自然災害頻頻發生,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國家的生態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退耕還林是指從保護和改善西部生態環境出發,將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有計劃、分步驟地停止耕種;本著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喬灌草結合的原則,因地制宜地造林種草,恢復林草植被。國家實行退耕還林資金和糧食補貼制度,國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還林面積,在一定期限內無償向退耕還林者提供適當的補助糧食、種苗造林費和現金(生活費)補助。黃河流域以及北方地區,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原糧100公斤、現金20元,還生態林的至少補助8年,還經濟林的補助5年,還草的補助2年。每畝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補助種苗造林費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