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專利技術轉讓程式

法律 閱讀(2.88W)
專利技術轉讓程式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使用者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專利技術轉讓協議內容


①專案名稱[2] :專案名稱應載明某項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轉讓合同

②發明創造的名稱和內容,應當用簡潔明瞭的專業術語,準確、概括地表達發明創造的名稱,所屬的專業技術領域,現有技術的狀況和本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徵。

③專利申請日、專利號、申請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④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情況,有些專利權轉讓合同是在轉讓方或與第三方訂立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之後訂立的,這種情況應載明轉讓方是否繼續實施或已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權利義務如何轉移等。

⑤技術情報資料清單,至少應包括髮明說明書、附圖以及技術領域一般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發明創造所必須其它技術資料。

⑥價款及支付方式。

⑦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⑧爭議的解決的辦法,當事人願意在發生爭議時,將其提交雙方信任的仲裁機構仲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仲裁機構。明確所共同接受的技術合同仲裁,該條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轄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