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技術專利轉讓所得稅

法律 閱讀(1.79W)
技術專利轉讓所得稅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所得稅


(一)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餘額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三)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時,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一方放棄,屬於“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以上規定可知,在離婚案中,如果涉及到將夫妻雙方共有名字的房屋或者是隻有一方名字的房屋過戶到另一方名下時,根據相關檔案的要求,操作得當,是不需要交納相關費用就可把房屋過戶到另一方的名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1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夫妻因離婚將共有的房屋產權過戶給妻子不屬於交易行為,妻子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婚姻來之不易,一旦結成夫妻,便應和諧地維持著婚姻關係。除非到了互相不能繼續的地步,那麼即使在離婚協議上,也同樣需要運用合理的法律例條來保障自己離婚相關權益。例如在夫妻雙方離婚分割財產所得需要交所得稅,只有瞭解到相關法律詳情,才可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