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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老公隱瞞了外債 | 離婚後還用一起承擔嗎

法律 閱讀(2.12W)
離婚時老公隱瞞了外債,離婚後還用一起承擔嗎
離婚時老公隱瞞了外債,離婚後還用一起承擔嗎
夫妻離婚一方隱瞞外債,如果自己不知情是不需要承擔的,但必須要有證據來證明這筆債務與自己無關才可以;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