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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單位不給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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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單位不給辭職
工傷辭職單位不給賠償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傷賠償單位不給辭職”的解答如下:

工傷之後辭職,如果有相關賠償是可以請求的。工傷傷殘的,可以請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中,前一補助金是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後二項賠償是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支付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