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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同一被告能否合併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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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同一被告能否合併審理
民間借貸同一被告能否合併審理
這是不以同意被告為統一標準,要看所涉及到的糾紛型別等考慮。
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併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訴訟,大致有以下六種案件型別:
(1)因對共有財產發生糾紛而提起的訴訟。
(2)因連帶債權或連帶債務而產生的訴訟。
(3)因共同侵權致人損害而產生的訴訟。
(4)以合夥組織作為當事人發生的訴訟。
(5)因共同贍養、扶養、撫養關係而發生的訴訟。
(6)因共同繼承遺產而發生的訴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