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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分割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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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分割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分割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離婚後共有房屋的處理為: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分割分配屬於雙方的共有住房。可以約定住房歸一方所有,給予對方適當的、雙方接受的補償,沒有還請的貸款歸得到住房一方個人承擔。
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在婚後貸款買房,共同取得房產,該房屋是屬於兩人的共同財產,應該作平等分割。
2.一方付首付款,取得房產證,婚後共同還貸的情況。共同還貸的部分需要進行財產分割。
3.一方付首付,婚後二人共同償還房貸,並且房子存在增值,那麼除了共同分割的部分,房產歸屬人還根據情況對另一方合理的進行補償。
4.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係儲存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係,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5.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