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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土地承包分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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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土地承包分幾次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對於農村土地使用範圍,那中國土地承包年限多久呢?

以林地為例,林地的主要部分是有林地,一般生長著多年生的喬木、竹類、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於種植農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兩季,有的甚至三季,很少種植多年生植物。其次,從事林業開發投資大,林木生長期、收益期長。如櫸木、水青岡、紅豆杉、柚木的採伐或經營期限至少在五十至六十年。再如我國特有的銀杏樹,其木材、果實、葉子等均有較高的經濟價值,但生長極為緩慢,所以又稱“公猻樹”,形容祖輩種樹到孫子輩才結實。目前我國的很多寺廟中都生長著千年以上的銀杏樹。浙江東陽地區種植的香榧樹,十五年開始結果,一百年才進入豐產期,並可延續四五百年,有的可達上千年。第三,我國對森林實行限額採伐制度,林地上種植的林木不能任意採伐。採伐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並按照要求完成更新造林任務。承包方的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的權利受到較多限制。鑑於林地的上述特殊性,許多地方都將林地的承包期限適當延長。如浙江東陽將香榧樹的承包期定為六十年,安徽省林地承包的期限最高的達到七十年。許多地方、部門建議,林地的承包期應當適當長一些,以規定三十年至七十年為宜。對有些特殊的樹種,七十年的承包期仍顯不夠,應當更長。
農村土地承包法根據中央關於“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的政策精神和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的實際做法,對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及承包期的上限作出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