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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個人參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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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個人參保手續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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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個人參保手續要怎麼辦理?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係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經辦流程
一是參保人員離開原就業地時,應到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二是參保人員到新就業地就業並參保繳費後,本人或者用人單位向新就業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養老保險關係的書面申請,並出示原就業參保地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
三是新就業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對申請進行稽核後,確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即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聯絡溝通,按規定辦理參保人員相關資訊傳遞和基金轉移手續。
四是相關手續辦好後,由新就業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通知用人單位或本人,整個關係轉移接續的手續就完成了。
也就是說對於參保人員本人來講,只要提出申請和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其他手續都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絡辦理,參保人員本人不用往返奔波。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在決定離開一個城市時,務必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並妥善儲存參保繳費憑證;到另一個城市就業時,及時提出轉移接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