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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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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途徑

我們每個人都是消費者,都會購物買東西,但我們在購買的商品的時候,總會買到劣質產品,特別是現在網購非常火爆,買到劣質產品後卻不能退還,使得我們的消費權益受到侵犯。關於消費糾紛時現在來說比較常見的一種糾紛,當消費的權益受到商家的侵權的時候,消費者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就需要和商家打消費糾紛的官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消費者保護自己購物合法權益

消費者保護自己購物合法權益:
一、明白自己的權利。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主要享有以下權利: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權、獲得知識權、人格尊嚴權和監督舉報權。
二、不忘索要發票。發票不僅是購物的憑證,更是消費者維權的基本證據。因此,消費者在購物時千萬不要忘記索要發票並予以妥善保管。除此之外,還有保修卡、信譽卡、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警示標誌等憑據,都要保管好,以備急用。
三、牢記維權時限。根據國家《部分商品維修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國家對部分商品維修更換退貨時間做了如下規定: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時起7日內發生效能故障,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效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公佈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如彩電、冰箱、自行車、空調、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1年,主要部件為1至3年。
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髮之日起重新計算。
(4)“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四、運用維權渠道。《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明確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五種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還要注意和掌握訴訟時效。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身體受到損害要求民事賠償和寄存財物丟失或者毀損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
據此,當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一定要及時地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否則,有理也會輸掉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