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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濟糾紛開庭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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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濟糾紛開庭委託書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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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庭前多久提交委託書

應在開庭前送交法院,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庭並徑行開庭審理的,可以當場口頭委託訴訟代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
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權委託書,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