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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海運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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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海運訴訟時效
鐵路運輸,海運,空運的索賠和訴訟時效
  鐵路運輸貨物,索賠時限是180天。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後解除安裝港全部卸離海輪後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空運貨物,根據華沙公約的規定,在貨物遭受損害的情況下,收貨人或有關當事人應於收到貨物之日起7天之內提出書面通知。在延遲交貨的情況下,收貨人應於貨物收到之日後14天之內提出索賠通知。如在以上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則作為託運人放棄該項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