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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產稅徵收的範圍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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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產稅徵收的範圍包括哪些
個人房產稅徵收的範圍包括哪些
1.個人房產徵收房產稅的徵收範圍,具體指開徵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
2.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3.以《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實施細則》為例,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徵收物件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徵稅範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徵稅範圍。
4.獨棟商品住宅是指房地產商品房開發專案中在國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獨立、單棟且與相鄰房屋無共牆、無連線的成套住宅。
5.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以上的住房。
6.新購住房是指《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並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準,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