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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惡意不籤勞動合同在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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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惡意不籤勞動合同在怎麼處理
員工惡意不籤勞動合同在怎麼處理
【問題解析】
員工惡意不籤勞動合同處理: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簽訂,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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