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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稅款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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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稅款申報
破產清算稅款申報的辦法是什麼,怎麼申報?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關於破產清算稅款申報的規定:“一般納稅人登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由於增值稅是價外稅,增值稅留抵稅額未納入企業會計損益核算,如果企業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留抵稅額實際上具有一定的“資產”特徵,可以減少其納稅義務。但根據財稅〔2005〕165號檔案精神,企業清算時增值稅留抵稅額不能抵稅,只能將其轉入存貨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