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法律上重婚罪應該判幾年

法律 閱讀(3.29W)
法律上重婚罪應該判幾年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法律上重婚罪如何離婚

首先,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如果能協議離婚的,最好協議離婚,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不能協議離婚的,只能走訴訟離婚程式。
起訴離婚的程式
1、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起訴,收集有關資料,法院立案。
2、法院一般在收到原告起訴書後兩週內通知雙方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法院出具調解協議書;若調解不成,則法院立案准備開庭。
3、開庭前準備:答辯階段,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4、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起訴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5、法院判決(調解)後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