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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銷的金融機構的清算財產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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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銷的金融機構的清算財產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
被撤銷的金融機構的清算財產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
被撤銷的金融機構的債務清償順序如下:
1、被撤銷的金融機構清算財產,應當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合法利息
2、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清償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債務。
4、被撤銷的金融機構的清算財產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經清算應當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風險提示:清算組可以依法變賣被撤銷的金融機構的有效資產;拍賣被撤銷的金融機構有效資產的,按照具有資產評估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評估結果確定拍賣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