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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吸收合併登出清算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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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吸收合併登出清算程式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國有企業吸收合併程式

公司合併的程式:

(一),訂立合併協議

(二),通過合併協議;

(三),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四),通知債權人和公告;

(五),主管機關批准;

(六),辦理公司變更、登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