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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三方協議還可以考公務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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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三方協議還可以考公務員嗎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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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自用辦公樓的土地要減去嗎

不減。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稅人。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稅人;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例如:幾個單位共有一塊土地使用權,一方佔60%,另兩方各佔20%,如果算出的稅額為100萬,則分別按60、20、20的數額負擔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從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在華機構的用地也要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