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孕婦離婚精神賠償

法律 閱讀(2.03W)
孕婦離婚精神賠償
孕婦離婚精神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有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之分。

離婚損害賠償僅婚姻的無過錯方才有權提出,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針對不同的離婚案件,可以主張的精神損失費數額不同,此時需要結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確定,主要考量因素有: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2)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及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5)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