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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不是本人的法院是可以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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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不是本人的法院是可以執行嗎
安置房不是本人的法院是可以執行
1.如果不是唯一的房產,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