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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的區別有什麼

法律 閱讀(2.06W)
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的區別有什麼
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的區別有什麼
敲詐勒索罪和詐騙罪的區別:
1、客體不同: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包括財產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詐騙罪的犯罪客體比較單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財產所有權。
2、客觀表現不同:敲詐勒索罪表現為以威脅或要挾方法,迫使被害人因被迫交付財物;詐騙罪表現為以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詐手段,使被害人受矇蔽而自願的交付財物。
3、受害人交出財物的主觀狀態不同:詐騙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騙後“自願”交出財物;而敲詐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財物。
4、立案標準不同:詐騙罪,數額較大為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二十萬元以上;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為二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二萬元以上。
5、刑期不同:詐騙罪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敲詐勒索罪最高刑期為10年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