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擔保人過錯責任認定

法律 閱讀(2.92W)
擔保人過錯責任認定

在發生侵權事件的時候產生了過錯推定責任,在面對過錯推定責任問題的時候,有很多的人會覺得過錯推定責任應該是要由侵權人進行承擔,如果沒有由侵權人進行承擔的話,這將會非常的不合理。針對相關問題本站網小編做了詳細介紹。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擔保人責任


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但在中國法律上存在兩種保證人,一種是民事上的保證人,一種是刑事上的保證人,而作為刑事上的保證人,刑事訴訟法中只規定了保證人條件、義務及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卻對於保證人名稱、定義、法律地位,一直沒有明確的稱呼和法律概念。應當以法律形式明確其名稱、法律定義及其特徵,區分其與民事上保證人的異同,確立其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地位以及與刑事訴訟參與人的聯絡。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了刑事訴訟參與人的範圍,即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而刑事保證人則是在刑事訴訟特定環節、履行特別義務的、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它既不同於刑事訴訟參與人中任何一種人,又與刑事訴訟參與人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刑事保證人並不象其他刑事訴訟參與人那樣,直接地參與刑事訴訟活動,而是負有擔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的義務。所以,作為刑事保證人在刑事訴訟中應視為刑事訴訟參加人,這樣的提法比較恰當,符合刑事訴訟法律的有關規定。

一般情況下酒駕需要被拘留七天以後才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同時還需要擔保人,對擔保人也是有要求的:必須與本案無關且有能力履行保證的義務。擔保人要保證被擔保人不會逃逸,只要被擔保人不逃逸,擔保人就沒有責任。